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ICMJE)每年发布一份《学术研究实施与报告和医学期刊编辑与发表的推荐规范》(Recommendations for the Conduct,Reporting,Editing and Publication of Scholarly Work in Medical Journals)更新版,简称“ICMJE推荐规范”。完整的英文原版本和中文翻译版请见www.icmje.org。现将最新版ICMJE推荐规范中有关人工智能使用的相关要求摘录如下:
Ⅱ.A.3.作者之外的贡献者:使用人工智能辅助写作应在致谢部分报告。
Ⅱ.A.4.人工智能辅助技术:在投稿时,期刊应要求作者披露他们是否在撰稿过程中使用了人工智能辅助技术[如大型语言模型(LLMs)、聊天机器人或图像创建器]。使用这些技术的作者应该在投稿函和所提交稿件的适当部分酌情描述他们是如何使用的。例如,如果人工智能用于写作辅助,应在致谢部分描述这一点(见II.A.3节)。如果人工智能用于数据收集、分析或图形生成,作者应在方法中描述这些用法(见IV.A.3.d节)。聊天机器人(如ChatGPT)不应被列为作者,因为它们不能对作品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原创性负责,而这些责任是作者所必须承担的(请见II.A.1节)。
因此,人类应对任何提交的材料负责,包括所使用的人工智能辅助技术。作者应该仔细审查和编辑结果,因为人工智能可能会输出不正确、不完整或带有偏见的,但貌似很权威的内容。作者不应将人工智能和人工智能辅助技术列为作者或共同作者,也不应引用以人工智能为作者的内容。作者应该能够确认他们的论文中没有抄袭,包括由人工智能生成的文本和图像。人类必须确保所有引用材料都有恰当的出处,包括完整的引文。
Ⅱ.C.2.a.期刊保密性:投递给期刊的稿件是特许保密通信,是作者的私有保密财产,过早泄露稿件的任何或全部细节都可能损害作者的利益。因此,除作者及审稿人外,编辑不得与任何人分享稿件的信息,包括稿件是否被接收和送审、稿件内容、审稿进程、审稿人的意见以及稿件的最终结局。编辑应注意,在处理稿件时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可能会违反保密性。编辑应礼貌地拒绝第三方因法律程序使用稿件和审稿意见的要求,应尽力避免提供这样的保密资料。编辑必须明确告知审稿人,他们应该对稿件、相关材料以及其中包含的信息严格保密。审稿人指南应包括有关人工智能使用的指导。在稿件发表之前,审稿人和编辑人员不得公开讨论作者的研究工作,审稿人不得盗用作者的思想。审稿人不得保留稿件供其个人使用,在提交审稿意见之后,应当销毁稿件纸质版并删除电子版。
Ⅱ.C.3.同行审稿人:投递给期刊的稿件是特许保密通信,是作者的私有保密财产,过早泄露稿件的任何或全部细节都可能损害作者的利益。因此,审稿人应该对稿件及其中包含的信息严格保密。在稿件发表之前,审稿人不得公开讨论作者的研究工作,不得盗用作者的思想。审稿人不得将稿件留作私用,在提交审稿意见之后,应当销毁稿件副本。在审稿过程中,审稿人若寻求实习生或同事的帮助,应在提交给编辑的书面审稿意见中感谢他们的贡献。审稿人必须按上述规定对稿件内容保密,不得将稿件上传到无法保证其保密性的软件或其他人工智能技术平台上。审稿人必须先征得期刊的许可,才能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来帮助审稿。审稿人应该意识到,人工智能会输出貌似很权威的内容,而这些内容可能是不正确、不完整或有偏见的。审稿人应及时回复审稿邀请,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评审意见。审稿意见应有建设性、诚实且礼貌。
Ⅳ.A.3.d.文稿的方法部分:使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研究的作者应该在方法部分充分详细地描述其使用情况,包括所使用的工具、版本和合适的提示词,以使该方法可以被重复。
Ⅳ.A.3.g.i.参考文献总则:不能将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作为一手来源资料进行引用。作者有责任准确引用参考文献,并应能够核实所引用的参考文献支持相关陈述。为减少参考文献引用差错,应使用文献目录源(如PubMed)或原始文献核对参考文献。作者应负责检查并确定投稿文章没有引用已撤销的文献,除非引用的是撤稿启事。
(《实验动物与比较医学》编辑部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