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与评审


  • 1.     评审制度本刊施行三审三校制度,并严格遵守出版伦理相关标准,包括COPEICMJE等国际规范。作者投稿成功后,编辑部将首先对稿件进行初步审查。对于原创性不足、存在严重的科学或技术性缺陷、缺乏有价值信息、或不符合期刊内容范畴的稿件,编辑部将进行拒稿处理。本刊对通过初步审查的稿件进行同行评审。稿件将被发送给两名或更多的同行审稿人。审稿人的意见(接受/拒稿/修改)汇总后将转达给通讯作者。作者必须对审稿人的意见进行逐条回复,并提交稿件的修订版本。编辑部定期组织定稿会对稿件进行终审。

    2.     推荐审稿人: 作者投稿时填写2~3位本领域的推荐审稿专家,要求其职称副高以上,单位、手机号和E-mail信息须真实有效。编辑部可能选用,但不是必须选用作者推荐的专家来审稿。

    3.     编辑制度:作者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录用稿件做文字方面的编辑加工(修改或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会请作者审核;送印前,还会请作者认真校对清样。逾期未回复者视为同意修改。

    4.     评审时间:本刊作者投稿后可在线查询审稿进度,若有疑问可直接联系编辑部。稿件审查结果一般在13月之内通知作者,有个别稿件可能送审时间较长,如果超过3个月后仍未接到审稿结果,作者可与编辑部取得联系后自投它处。 通过审查后需要修改和补充实验的稿件,最晚不超过4个月将修改稿返回编辑部,如有困难需及时向编辑部说明情况,半年不返回,按自动撤稿处理。 

    5.     编委和编辑投稿:编委、编辑投稿必须同样遵守期刊的所有评审和编辑程序。编委、编辑不得参与本人及其家属、同事撰写论文的评审工作、编辑工作及录用决定。同行评审必须独立于相关作者、编辑及其研究小组进行。

    6.     异议申诉与讨论:作者对编辑审稿意见持有异议的,可以进行申诉。作者需要撰写“申诉意见书”。 意见书须注明稿号,陈述详细的申诉理由,包含对为何不同意审稿意见之全面合理的解释,并由作者所在单位盖章后生效。编辑部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收申诉。文章刊出后,本刊欢迎作者和读者展开讨论。编辑部在收到后将尽快处理,并酌情反馈。本刊欢迎广大读者和作者相互监督,积极向本刊反馈相关信息,共同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异议申诉与刊出后的讨论可发送至本刊邮箱:bjb50793657@163.com。

    7.     审稿流程和编校流程:为保证期刊学术质量,本刊按照国家出版要求,对所有稿件均执行严格的三审制度,具体审稿流程如下:




        为保证期刊编校质量,本刊按照国家出版要求,对所有稿件均执行责任编辑制度和三校制度,具体编校流程如下:



  • 发布日期:2020-10-30 浏览: 3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