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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物医学研究中涉及实验动物的国际指导建议(IGP)2012版
  • International Guiding Principles for Biomedical Research Involving Animals
    动物生物医学研究的国际指导原则(译文仅供参考)
    英文原文链接请见PDF(超链接)
    Council for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Medical Sciences and The 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Laboratory Animal Science
    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和国际实验动物科学理事会

    前言 
      25多年来,《涉及动物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国际指导原则》一直是制定法律、政策和准则的框架。当指导原则在1985年制定时,实验动物医学和科学的专业仍在建立最佳实践和护理标准。多年来,许多这些做法和标准已经在许多国家的监督结构中根深蒂固。自原《指导原则》出版以来,动物研究 的范围明显扩大,取得了无数的技术进步,社会对研究动物福利的关注也有所增加。这种进化促使了指导原则的重点的更新和扩展,以解决科学家在动物被用于研究和教育时所面临的当代问题。
      经修订的涉及动物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国际指导原则是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CIOMS)和国际实验动物科学理事会(ICLAS)之间建立的伙伴关系的结果。这些国际组织具有在生物医学科学领域推进国际合作的共同使命。修订后的文件是科学家、兽医和其他专家的国际合作的结果,他们的想法和建议是在3年多的时间里与世界各地举行的10多个科学会议上收集起来的。讨论是基于来自30多个专业协会、组织和国家的关于使用动物的原则声明。工作组有一个国际和跨学科成员,代表几个沃塔利利益攸关方专业组织。
      经修订后,《涉及动物的生物医学研究国际指导原则》与其他国家和国际机构提供的更具体的指导性文件相一致。这些指导原则将成为拥有新兴研究和教学项目的国家的试金石,这些项目利用动物来制定一个责任和监督框架,以确保适当使用动物。它们还可以作为一个国际基准用于拥有发达动物研究项目的国家。正如1985年第一版所指出的,在不同的国家对使用动物进行研究、测试和教学目的有不同的方法。通过应用这些指导原则和其他具有更具体的护理标准的文件,每个国家都可以制定一个与本国习俗和社会做法相称的详细的指导方针或规章制度。 
      在研究、教育和测试中使用动物是提高我们对人类和动物功能理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此获得的知识对于通过疾病预防和治疗、新的治疗方法以及药物和设备开发来促进人类和动物的健康和福利非常重要。科学界认识到使用动物是社会委托的一种特权,因此不断致力于确保动物健康和福利,始终是用动物进行科研研究时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国际科学界应使用以下原则来指导在科学和/或教育活动中负责任地使用脊椎动物。 

    I.科学知识的提高对于改善人类和动物的健康和福利、保护环境和社会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动物在这些科学活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良好的动物福利是实现科学和教育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动物的福利、护理和使用的决定应以科学知识和专业判断为指导,反映伦理和社会价值观,并考虑潜在的利益和对相关动物的福利的影响。 


    Ⅱ.将动物用于科学和/或教育目的是一种特权,它对机构和个人负有道德义务和责任,以最大限度地确保这些动物的福利。这最好在一个具有关怀和良知文化的机构中实现,在这种机构中,个人与动物一起以道德、人道和顺从的方式开展自愿、有意、一贯性工作。使用动物的机构和个人有义务对动物表示尊重,对其有关动物福利、护理和使用的决定和行动负责,并确保达到最高的科学诚信标准。 


    Ⅲ.动物只能在必要时使用,也只能在科学和伦理上合理的情况下使用。三Rs的原则--替代、减少和改进 --应纳入涉及动物的科学和/或教育活动的设计和开展。通过研究和理解科学文献和适当的实验设计,实现了科学上健全的结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动物性活动。当没有其他方法,如数学模型、计算机模拟、体外生物系统或其他非动物(辅助)方法来替代使用活的动物时,应使用最少的动物数量来实现科学或教育目标。 成本和便利性不能优先于这些原则。


    Ⅳ.选择进行科研活动的动物应适合于该研究目的和适当的物种和遗传背景,以确保科学的有效性和可重复性。动物的营养、微生物和一般健康状况以及生理和行为特征应适合由科学和兽医医学专家和/或科学文献确定的计划使用。

     

    V.动物的健康和福利应成为人们在决定兽医医疗保健方案时的主要考虑因素,包括动物的获取和/或生产、运输、饲养和管理、住房、限制和动物的最终处置情况,无论是安乐死、重新安置还是释放。应采取措施,确保动物的环境和管理适合该物种,并有助于动物的福祉。 


    Ⅵ.动物的福利、照料和使用应在兽医或对健康、福利、饲养或研究中适当处理和使用该类动物方面受过训练且经验丰富的科学家的监督下进行。负责动物福利、护理和使用的个人或团队应参与项目的各个方面的开发和维护。应持续监测和评估动物的健康和福利,并采取措施,以确保及时发现和管理潜在痛苦的指标。适当的兽医护理,并由兽医提供。


    Ⅶ.研究人员应该假定,会导致人类疼痛或痛苦的程序会导致动物的痛苦或痛苦,除非有相反的证据。因此,在道德上必须预防或减少动物的压力、痛苦、不适和疼痛,这与健全的科学或兽医医疗实践相一致。考虑到研究和教育目标,应通过改进实验技术和/或适当的镇静、镇痛、麻醉、非药物干预和/或其他姑息性措施来管理和减轻动物的短暂或轻微疼痛和/或痛苦。手术或其他痛苦的未麻醉的动物进行的过程。 


    Ⅷ.出于人道和实验两方面的原因,应建立终点和及时的干预措施。应在动物开始使用之前建立人道终点和/或干预措施,应在整个研究过程中进行评估,并应尽早应用,以预防、改善或减少不必要的和/或意外的疼痛和/或痛苦。如果动物原本会遭受严重或慢性疼痛、痛苦或不适,而不属于实验设计的一部分,应从研究中移除,并/或使用适合动物物种和条件的程序实施安乐死。 


    Ⅸ.该机构有责任确保负责动物福利、护理和使用动物的人员通过对其执行程序的培训和经验获得适当的资格和能力。应提供充分的机会进行人道和负责任的动物待遇培训和教育。各机构还负责监督工作人员,以确保其熟练程度和使用适当的程序。 


    Ⅹ.虽然这些原则的执行情况可能因各国的文化、经济、宗教和社会因素而异,但应在每个国家实施一套动物使用系统,以验证对这些原则的承诺。该系统应包括一种授权机制(如机构、科学家和/或项目的许可或注册)和监督机制,该机制可在机构、区域和/或国家一级进行评估。监督框架应包括对动物使用的伦理审查以及与动物福利和护理有关的考虑。它应该促进动物使用的有害效益分析,平衡从研究或教育活动中获得的好处与动物所经历的潜在痛苦和/或痛苦。应保持准确的记录,以记录一个健全的项目管理、研究监督和适当的兽医医疗保健系统。 


    修订国际指导原则的特设委员会 
    联合主席: 
    小海伍德博士,国际基础和临床药理学联盟和国际理事会成员 
    塞西莉亚·卡伯恩博士,阿根廷国家成员和国际实验动物科学理事会前秘书 
    成员: 
    凯瑟琳·贝恩博士,国际实验动物护理评估和认证协会,国际实验动物医学学院协会,实验动物研究所 
    玛丽安·盖瑟博士,瑞士艺术与科学院动物实验伦理委员会主席 
    葛西幸博士,亚洲实验动物科学协会联合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杰玛·佩雷塔博士,意大利国家研究委员会欧洲实验动物科学协会联合会前主席 
    玛格丽特·罗斯博士,澳大利亚国家健康和医学研究委员会 
    彼得·苏特博士,瑞士医学科学院前主席 
    主编: 
    莫莉·格林女士,IACUC 101 
  • 发布日期: 2023-12-14  浏览: 97